京银保监复〔2023〕27号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核准杨旭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中铝财发〔2022〕10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杨旭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你公司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报告我局。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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