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张昌盛任职资格的批复

淄银保监复〔2023〕4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你分行《平安银行(000001)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关于张昌盛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平银济发〔2022〕208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张昌盛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行长任职资格。你分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张昌盛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淄博监管分局

2023年1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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