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银保监复〔2023〕6号
重庆万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
你行《重庆万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关于变更住所的请示》(万州中银富登报〔2023〕3号)收悉。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重庆万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变更住所。原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北滨大道二段461号”变更为“重庆市万州区江南新区玉韵路3号、5号、15号2-2”。
二、你行接此批复后,应在10日内到万州银保监分局换领《金融许可证》。
三、你行应当自万州银保监分局作出此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章程相应条款并向万州银保监分局书面报告。
四、你行应当自万州银保监分局作出此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有关法定变更手续,并向万州银保监分局书面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行政许可失效,由万州银保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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