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银保监分局关于重庆万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变更住所的批复

万州银保监复〔2023〕6号

重庆万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

你行《重庆万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关于变更住所的请示》(万州中银富登报〔2023〕3号)收悉。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重庆万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变更住所。原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北滨大道二段461号”变更为“重庆市万州区江南新区玉韵路3号、5号、15号2-2”。

二、你行接此批复后,应在10日内到万州银保监分局换领《金融许可证》。

三、你行应当自万州银保监分局作出此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章程相应条款并向万州银保监分局书面报告。

四、你行应当自万州银保监分局作出此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有关法定变更手续,并向万州银保监分局书面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行政许可失效,由万州银保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2023年1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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