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银保监分局关于崔延峰任职资格的批复

邢银保监复〔2023〕6号

平乡联社:

你联社《平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崔延峰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平农联字〔2022〕12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崔延峰平乡联社理事、理事长任职资格。

崔延峰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联社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邢台银保监分局。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邢台银保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邢台银保监分局

2023年1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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