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威海市商业银行宋晓龙任职资格的批复

鲁银保监复〔2023〕9号

威海市商业银行

你行《威海市商业银行关于核准宋晓龙威海市商业银行潍坊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的请示》(威商银发〔2022〕478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宋晓龙威海市商业银行潍坊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你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宋晓龙到任,并向我局及潍坊银保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山东银保监局

2023年1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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