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汪小亚 赵廷辰:构建农业强国建设的金融服务体系

2023-04-19 11:07:52 中国金融杂志 微信号 

导读:目前,农村金融仍是我国金融体系的薄弱环节,加快建设农业强国,需要打造与之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和能力

作者|汪小亚 赵廷辰「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特邀研究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博士后合作导师;中国银行(601988)研究院研究员」

文章|《中国金融》2023年第8期

农业强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牢固根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需要打造与之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和能力。

建设农业强国对金融的新要求

金融业要有“三农”情怀,这要求全部金融机构而不仅仅是农村金融机构把服务“三农”作为重要使命。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农业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偏低的问题长期存在,城乡收入差距偏大问题依然突出,而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实力和服务能力难以有效满足农村金融需求。因此,广大金融机构要把服务“三农”和建设农业强国作为重要责任。

金融业要建立适应我国农情国情的服务体系,农村金融不是我国城市金融的延伸,更不是外国农村金融的复制。我国农业资源禀赋多元且差异化明显,农业区域发展不均衡,农业发展滞后于非农产业,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严重不足。同时,城乡金融服务需求有显著不同,“大国小农”的国情农情决定了我国不能照搬国外农村金融模式。因此,金融机构要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农情的金融服务体系。

金融业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城乡要素流动。建设农业强国,要形成城乡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这种要素流动要基于市场化原则,建立在可持续发展基础上。因此,金融机构要发挥资源配置作用,引导产业、技术、人才、市场向农村倾斜,坚持走城乡融合发展道路。

金融业要抓住信息化的机遇,着力提高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我国农村地区银行网点数量有限,而农村人口众多、居住分散。金融机构要把握数字技术快速发展的时代机遇,借助数字科技手段使金融服务降成本、提效率,在农村金融业务的可持续性和普惠性之间找到平衡点。

金融业要建立适应“三农”特点的风险管理体系,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农村金融风险具有一定特殊性,金融机构必须围绕农村金融特点“量体裁衣”,打造适配的风险管理体系。如果风险管理能力跟不上业务发展,一旦风险爆发扩散,容易伤及广大农户或涉农企业,危害农村经济金融的长期稳健发展。

建设农业强国对金融的新挑战

第一,如何构建新模式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我国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到2022年已累计建成10亿亩,但距离把15.46亿亩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目标仍有较大距离。多年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资金。如何平衡好粮食生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构建适配的农业基础设施投融资新模式,成为摆在金融业面前的新挑战。

第二,如何找到新抓手支持农业科技发展。2022年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已升至62.4%,但相比美国、德国、荷兰等发达国家80%以上的水平仍有距离。农业科技创新往往投入资金量大、收益回报周期长,如何实现农业金融与农业科技的动态良性互动,成为摆在金融业面前的新挑战。

第三,如何把握新机遇支持乡村产业振兴。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农村需要探索产业新机遇,各种农村产业新机遇都将衍生出一系列金融需求,如何扮演好产业“助产士”角色,将资源变为资本、用资本激活产业,成为摆在金融业面前的新挑战。

第四,如何拓展新财源支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整治,建设现代宜居农房,加快供水、供电、养老、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这些措施均能改善农民生活水平,但相关建设存在回报低、周期长、运营难等问题,不易得到商业性金融的青睐。如何有效拓展资金来源、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解决建设和美乡村的迫切需求与资金供给难以有效匹配的问题,成为摆在金融业面前的新挑战。

农村金融不断创新带来服务方式的显著改变

一是国有大型银行全面深入参与涉农业务,着力推动涉农贷款加速增长。近年来,国有大型银行全面布局涉农业务。据估计,2021年全国性大型银行涉农贷款余额占全部涉农贷款余额的比重为37%。国有大型银行的积极参与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了雄厚资金,各类型银行共同发力扭转了涉农贷款增速下滑的趋势。近三年来,涉农贷款持续保持10%以上的较快增长。2022年末我国涉农贷款余额约为49.25万亿元,占银行业贷款总额的23%,明显高于全国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约为16%)。

二是依托新技术、新权利、新业态开展抵质押品创新。新技术使过去不具备风险缓释条件的资产成为合格抵质押品。例如,银行借助物联网技术、以肉牛为抵押发放“活体肉牛贷”,通过给牛安装耳标、脚环等电子工具,远程监控其数量和健康状况,缓解了养殖户面临的抵押难问题。仅吉林一省,到2022年8月末已累计发放“活体肉牛贷”近50亿元。新权利成为新抵质押品。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以植物新品种专利权为质押,在科技种企商业化起步阶段向其发放贷款。山东等地银行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市交易实现突破后,创新发放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助力盘活存量资产。新业态催生新抵质押品。山东、河南等地银行支持农户充分利用自家房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以未来售电收入和财政补贴作为质押发放贷款。

三是更多金融工具开始在支持“三农”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乡村振兴类债券开辟了资本市场投资者参与“三农”事业新的投资渠道。2017~2022年,乡村振兴类债券发行额快速增长,累计融资金额超过5000亿元。2023年2月,中央结算公司发布乡村振兴领域定制债券指数,这显示出乡村振兴债券在市场中已具备较大影响力。此外,“绿色+乡村振兴”双主题债券正在多个省份加速落地。“保险+期货”模式兴起。目前,“保险+期货”模式不仅有“价格险”,还有“收入险”。截至2022年4月末,“保险+期货”模式已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44个地级市、703个县,显著提升了“三农”风险管理水平。乡村振兴基金让更多投资人到田间地头“找项目”。据统计,自2018年3月首只基金设立以来,到2022年初全国累计设立基金已达169只,规模达1400亿元,涉及22个省份。基金带动社会资本以股权形式投资,有助于发挥社会资本在资金、人才和信息方面的优势,帮助提升项目的管理和营销水平。

四是我国农业保险业务快速增长,覆盖面持续扩大。我国已成为全球农业保险保费规模最大的国家,农业保险保费从2007年的53.3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976.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21.4%。中央保费补贴规模从2007年的21.5亿元增加至2021年的333.5亿元。保费补贴品种不断拓展。2007~2021年,中央财政补贴品种扩展至种植、养殖、森林、涉藏特定品种四大类16个大宗农产品(000061),地方财政支持的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超过260个。

五是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推动涉农金融服务重心下沉。2020年我国农村网民数量突破2.5亿人,其中2亿多农民用上了便利快捷的移动支付,使用率达79%,较2017年提升了约12个百分点。根据《中国县域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报告》,全国县域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总指数的中位数由2017年的47.61持续升至2021年的97.33,增长104.4%,这显示出数字普惠金融在农村正在扮演越发重要的角色。数字普惠金融的快速普及和发展有力拓宽了金融服务半径,提升了农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便利性和惠民性。

以建设农业强国为目标,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目前,农村金融仍是我国金融体系的薄弱环节。金融服务农业强国建设,不只是农村金融机构的职责,更是整个金融业的职责。所以,笔者强调,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就是要健全服务农村的金融体系。

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应把握六大原则:一是以服务农业强国建设为金融业的主要职责,牢牢把握农村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二是以金融支持粮食安全供给为重点方向,确保在日益胶着的大国博弈局势下端稳“中国饭碗”;三是以推进涉农金融创新为破局之策,努力提升服务农业强国建设的能力;四是以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和货币政策为激励手段,增强金融机构支持农业强国建设的内生动力;五是以深化数字普惠金融建设为基础支撑,带动农村金融服务成本整体下行;六是以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为永恒主题,确保金融服务农业强国建设行稳致远。具体而言,笔者提出八条建议。

第一,建立健全金融机构服务农业强国建设的激励引导机制。一是改变以机构而不是以业务来享受政策优惠的做法,让开展涉农业务的金融机构平等享受各类扶持政策。例如,扩展支农再贷款的发放对象范围,以各机构支农力度的大小来提供相应的政策扶持,调动金融机构开展农村金融业务的积极性。二是引导金融机构将服务农业强国建设融入公司治理架构。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方式,明确本机构服务农业强国建设的责任和使命,强化公司治理机制保障。三是健全激励相容机制。进一步完善尽职免责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激励机制,建立有效的业绩评价机制。

第二,持续完善多层次、多元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一是深化政府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银行和担保机构深度合作,开展“见贷即保”等支小支农专项担保贷款业务。二是全力推进农村产权交易流转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质押贷款业务,深化发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三是持续健全普惠金融组织体系。大型银行在普惠金融实现县域全覆盖的基础上,继续优化村级普惠金融服务站功能,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四是鼓励各类型金融机构积极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探索建立国有大型银行服务农业强国建设的沟通协调机制,鼓励国有大型银行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金融科技、风险管理、获客引流等方面开展合作。五是纵深推进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农村金融融合发展。将绿色金融标准延伸至涉农领域信贷业务,积极探索排污权、碳排放权、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抵质押融资新模式。

第三,加大服务“三农”和农业强国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一是在保障粮食安全供给这一“国之大者”上用足政策激励。拓展抵押补充贷款支持范围;探索创立支持粮食产能提升的再贷款工具,为银行支持种业研发、设施农业建设等提供低成本资金。二是支持银行加快涉农小微不良贷款核销速度。出台差异化的涉农小微不良贷款核销政策,加快核销速度,使银行轻装上阵、持续推进涉农业务。

第四,构建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构建覆盖群体广泛、多方深度参与、产品和服务丰富、场景应用多元、创新活力持久、考核评价有效的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一是将保险、信贷等金融服务嵌入农业产业链场景。加快推动金融机构打造新的数字服务场景,满足农业生产经营中的融资、保险和支付结算需求。围绕农业产业链开展联动营销,做好批量获客。例如,以产业链、产业集群中的核心企业为切入点,满足全产业链上下游的金融服务需求,在农产品收购等上下游个人客户较为集中的领域做好综合金融服务。二是以点带面推动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以“整村授信”为抓手,对乡村经济主体进行全覆盖式授信和数字化画像,持续强化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同时,利用农村地缘人缘优势,结合金融和非金融场景,开发满足农村需求的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参与乡村数字治理。三是加快推动涉农数据的整合利用。建议各级政府统一涉农数据标准和格式,尽快打通块管单位和条管单位之间部分数据交换的堵点,在共享数据交换平台实现对涉农数据的专题化管理。四是加强对数字普惠金融算法的监管,打破“算法黑箱”。在防控风险、保护信息安全、反垄断、避免大数据“杀熟”等方面对算法构建提出监管要求,数字金融决策系统要实现可追溯、可复盘,在保护商业机密情况下相关机构应向监管部门公开算法源代码。

第五,鼓励提高乡村振兴债券、基金等工具的市场吸引力,不断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一是建议资本市场专门设立乡村振兴板块,支持涉农企业和脱贫地区的企业挂牌上市。二是持续强化债券市场服务乡村振兴功能,集中优质资源做大做强涉农重点平台,增强融资能力。三是建议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引导和实行优惠政策,鼓励引导相关投资方投资乡村振兴债券,并将投资比例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评价。

第六,加快提升农业农村保险保障水平。一是提高农村地区保险保障能力。引导保险公司深挖医疗、康养、乡村振兴等领域的保险需求,发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加快推动农村地区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二是完善多层次的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建议通过立法构建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建立财政支持的国家农业大灾风险基金,构建政策性和商业性协同发展的农业再保险市场。三是积极推进“保险+期货”模式。建议进一步明晰保险公司和期货公司的权责划分,加大对期货公司的支持力度以增强可持续性,形成良性循环。

第七,完善农村金融监管体制。一是优化监管考核机制,更多关注数字普惠渠道建设、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体现服务质量的指标。二是将农村金融创新作为“监管沙箱”优先考察支持的内容。在“监管沙箱”试点范围内增加农村金融创新的数量和比例,对于服务“三农”效果好、风险可控的金融创新,“出箱”后建议考虑大规模推广。

第八,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一是延续和扩大对涉农金融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活水流向乡村。二是完善各级财政风险补偿机制,发挥杠杆作用,对涉农贷款尤其是农户贷款探索扩大风险补偿范围,对脱贫户延续小额信贷贴息政策,为脱贫户发展和生产提供支持。三是分地区、分险种细化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比例,对重要种植业和养殖业地区或险种调整保费补贴比例和支持力度,有针对性地提高地方特色农产品保费补贴水平,完善涉农保险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供职单位意见,感谢中国银行研究院李佩珈对本文的支持)

(责任编辑 张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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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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