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中国银行(601988)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自律处分信息,四平城投相关债券投资人吉林银行、吉林亿联银行因相关行为干涉了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被通报批评。
自律处分信息显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吉林银行”)作为四平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四平城投”)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人,在债务融资工具票面利率之外,以“资金监管账户费”的名目收取四平城投提供的其他费用,以达到预期投资收益。相关行为干涉了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违背了发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亿联银行”)作为四平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四平城投”)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人,在债务融资工具票面利率之外,另行收取四平城投提供的收益补差款,以达到预期投资收益。相关行为干涉了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违背了发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吉林银行、亿联银行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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