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6月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居民租赁住房支持力度。
《通知》显示,租住北京市商品住房,未提供租房发票的,经告知承诺后,每人每月提取额度由1500元调整为2000元;多子女家庭、租住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在“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可按照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缴存额限制。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及配偶在京无自有住房、申请人及配偶在京租赁住房、申请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目前,北京共有五类租房提取情况:一是无发票租房提取;二是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三是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四是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五是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若之前已办理无发票租房提取,在6月5日(含)发布后无需再次申请。政策发布后,将在下次支付时自动调整提取额度,按月提取的从1500元自动调整为2000元,按季度提取的从4500元自动调整为6000元。提取周期在事项到期前保持不变。对于6月5日前已提取的,不再补充提取。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的办事材料及每月提取额度如下图。

(图片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另外,目前租房提取已实现全程网办。申请人可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公积金”APP或“京通”小程序线上申请。也可在线下到任意管理部或银行代办网点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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