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7月20日讯 今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显示,新疆霍城农村商业银行清水河支行因未尽职审查按揭首付款来源;未有效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信贷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行业,被伊犁银保监分局罚款60万元。新疆霍城农村商业银行因关联方认定不符合监管要求,未准确识别关联交易,被伊犁银保监分局罚款30万元。上述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均为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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