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起诉副董事长卢志强、泛海控股(000046)等一审判决结果出来了。
10月9日晚间,民生银行(600016)发布公告称,10月7日,该行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2023)京74民初1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主要包括: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央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偿还贷款本金30.46亿元以及相应的利息、逾期罚息、复利;武汉中央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支付律师费等。
对判决确定的债务,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有权以武汉中央公司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此次诉讼进展不会对民生银行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审判决偿还贷款本金30.46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1月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对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武汉中心公司”)、武汉中央公司、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泛海控股”)及卢志强提起诉讼。
案件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案金额包括:借款本金分别为人民币39.72亿元和30.46亿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以及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全部费用。
案件事实是,2018年6月,武汉中心公司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0亿元,尚欠本金39.72亿元。担保方式为武汉中心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泛海控股以及卢志强保证担保。
2020年3月,武汉中央公司与该行北京分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66亿元,尚欠本金30.46亿元。担保方式为武汉中央公司名下五块土地抵押、泛海控股及卢志强保证担保。因武汉中心公司和武汉中央公司未按照双方签署的相关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向北京金融法院起诉武汉中心公司、武汉中央公司等。
时隔近9月,如今一审判决结果出炉。判决结果显示,武汉中央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偿还贷款本金30.46亿元以及相应的利息、逾期罚息、复利;武汉中央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该行北京分行支付律师费;对上述判决中确定的债务,该行北京分行有权以武汉中央公司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另外,对确定的债务,泛海控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泛海控股清偿上述债务后,有权向武汉中央公司追偿;对确定的债务,卢志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卢志强清偿上述债务后,有权向武汉中央公司追偿。
泛海控股上半年亏损42亿元
民生银行披露的2023年中期报告显示,泛海控股母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集团”)目前位列该行第6大股东,持股数量为18.03亿股,持股比例为4.12%。卢志强为该行副董事长。
与此同时,每经记者注意到,该行中期报告显示,泛海集团的法定代表人为卢志强;控股股东为泛海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卢志强;最终受益人为卢志强、泛海公益基金会;一致行动人为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隆亨资本有限公司和中国泛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金融、地产及投资管理等。
值得注意的是,泛海集团所持民生银行大量股份被质押和轮候冻结。就在今年8月11日,民生银行发布公告称,截至公告日,泛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该行22.19亿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为5.07%,其中质押股份22.19亿股,占泛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民生银行股份比例为100%;本次轮候冻结18.03亿股,占泛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比例为81.24%。
另外,民生银行半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泛海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在该集团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11.94亿元。
泛海控股2023年半年报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泛海控股实现营业总收入47.87亿元,同比增长22.01%;实现归母净利润为-42.02亿元,亏损同比扩大1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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