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国家安全部在微信公众号发文表示,近年来,国家安全机关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履行职责使命,为防范化解金融领域国家安全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作出应有贡献。
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现代金融不仅深度融入经济运行所有环节,与每个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息息相关,还深刻影响社会稳定、国家治理、国际竞争等各个领域。
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金融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必须筑牢金融安全防线、守住金融风险底线,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有力的金融支撑。
金融与风险始终相伴,其融入经济社会越广越深,可能带来的风险影响就越复杂。一些国家的经验教训表明,严重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不仅会导致经济长期衰退,使多年的经济发展成果和社会财富毁于一旦,还会外溢为全球风险,波及其他国家。本世纪以来发生的次贷危机、欧债危机引发全球“金融风暴”,把很多国家拖入经济失速、金融失信、社会失衡、民众失业的境地,负面影响至今尚未完全释放。
防控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防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大成效,金融领域国家安全和利益得到有力维护。
在看到金融工作来之不易实践成果、理论成果的同时,要清醒看到金融安全面临不少风险和挑战,金融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仍然较多。个别国家把金融当成地缘博弈工具,屡屡玩弄货币霸权,动辄就挥舞“金融制裁”大棒大打出手,一些居心叵测者妄图兴风作浪、趁乱牟利,不仅有“看空者”“做空者”,还有“唱空者”“掏空者”,企图动摇国际社会对华投资信心,妄图引发我国内金融动荡。这些都给新形势下维护金融安全带来了新挑战。
维护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机关的应尽之责
国家安全机关将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履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职责使命,与各地区各部门一道,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牢牢掌握维护金融安全的主导权和主动权。国家安全机关要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积极参与经济、金融等领域国家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对金融领域国家安全风险密切监测、准确预判、有效防范,依法打击惩治金融领域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做金融安全的坚定守护者,为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作出国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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