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自2023年9月25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兰州银行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4.55元,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根据兰州银行《关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兰州银行拟采取主要股东、现任董事、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行股票的方式履行稳定股价义务。
《稳定股价预案》显示,兰州银行主要股东以不低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公告时所享有的最近一个年度的现金分红15%的资金增持股份;现任董事、现任高级管理人员自股票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用于稳定股价的金额不低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公告时上一年度其从获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15%。
具体来看,兰州市财政局或其指定的下属企业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896.51万元,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集团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729.37万元,华邦控股集团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537.79万元,兰州天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501.90万元,甘肃盛达集团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497.24万元。现任董事、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104.42万元。上述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3267.23万元。
(图片来源:兰州银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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