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1.个人养老金落地满周年,试点地区有望再扩围
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一周年,行业交上“年度答卷”。在开局稳健、四大类产品体系基本形成的基础之上,近期,多家银行已密集开展非试点地区个人养老金账户的预约开户活动,范围涵盖了江苏、山东、广东、云南、陕西等多个省份。这也被业内人士视为试点地区有望扩围的信号。此外,业内认为也可以考虑适时将第二、第三支柱打通。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养老金分会副会长胡兵认为,目前我国已具备二、三支柱融通发展的基础条件,两者均采用完全积累制和EET税收优惠模式,账户内资产均归属参与人,且参与人群高度重合,二、三支柱融通发展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点评:这条新闻反映了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进展和前景,显示了我国养老金体系的创新和完善。个人养老金作为第三支柱,可以有效补充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的不足,提高老年人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试点地区的扩围有利于推广个人养老金的普惠性和可持续性,增加参与者的选择和灵活性。同时,打通第二、第三支柱也是国际通行做法,可以实现养老金的多元化和优化配置,降低风险和成本,提高效率和收益。
NO 2.稳定股价措施频频开启,年内多家上市银行出手护盘
今年以来,兰州银行(001227.SZ,股价2.81元,市值160.00亿元)、重庆银行(601963.SH,股价7.37元,市值256.08亿元)、瑞丰银行(601528.SH,股价5.09元,市值99.87亿元)、齐鲁银行(601665.SH,股价3.90元,市值178.70亿元)、厦门银行(601187.SH,股价5.21元,市值137.5亿元)等多家上市银行由于股价波动,均触发了各行稳定股价措施,相关股东及董事、高管接连出手护盘。
点评:业内人士认为,前期银行板块“破净”频发,估值处于低洼,因此频频触发上市银行稳定股价措施。不过,下半年以来银行业相关利好消息不断,市场信心得以提振。随着企业经营持续回暖,作为周期性行业之一的银行业有望受益。光大银行(601818)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主要股东、董事等增持自家股票有助于稳定市场情绪,目前市场对经济复苏前景总体乐观,银行板块基本面稳健,因此有望与股东、高管等增持利好形成共振。
NO 3.金融监管总局出台《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其中提出,信托公司监管评级方法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一)评级模块权重设置。评级满分为100分,各评级模块的分值权重如下:公司治理(20%),资本要求(20%),风险管理(20%),行为管理(30%),业务转型(10%)。(二)评级要素得分。对各评级要素设定分值,其中对定性要素设定评价要点和评分原则,对定量指标明确指标值要求。评级要素得分由监管评级人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照评价要点、评分原则及指标值要求,结合专业判断确定。(三)评级模块得分。评级模块得分为各评级要素得分加总。(四)评级得分。评级得分由各评级模块得分按照模块权重加权汇总后获得。(五)等级确定。根据评级得分确定信托公司监管评级的初步级别。在此基础上,结合监管评级调整因素形成监管评级结果。
点评:这条新闻反映了信托业的监管动态和发展方向,显示了金融监管总局的规范和引导作用。信托业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资金中介和财富管理的双重功能,需要加强监管和风险防范,促进行业的健康和有序发展。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是对信托业监管的重要创新,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评级模块、要素和指标,实现对信托公司的全面、客观和动态的评价,从而实施差别化的监管措施,激励信托公司提高治理水平,优化业务结构,防范风险隐患,提升服务质量。
NO 4.平安银行(000001):冀光恒行长、董事任职资格正式获批
11月16日,平安银行(000001.SZ,股价10.24元,市值1987.17亿元)发布公告,近日该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平安银行冀光恒任职资格的批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冀光恒先生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董事的任职资格。此前在6月8日,平安银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冀光恒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
点评:这条新闻反映了平安银行的高层人事变动和管理层的稳定,显示了平安银行的发展战略和业绩表现。冀光恒先生的行长、董事任职资格的正式获批,有利于平安银行的管理层的稳定和团结,为平安银行的未来发展提供了坚强的领导和保障。
NO 5.外汇局就《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优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如,取消境外直接投资(ODI)前期费用限制,调整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负面清单范围,合并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命令函,优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事后抽查规则等。优化跨境融资业务管理。如,明确多笔外债共用账户的相关要求,取消外债异地开户核准等。优化跨境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如,精简QDII额度申请审核材料,简化办理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资金汇出手续相关要求,放宽境内股东减持登记、外籍员工参与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变更和注销登记时限要求。
点评:这条新闻反映了我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改革和开放,显示了外汇局的服务和支持作用。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是指导和规范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重要文件,对于促进跨境资金的合理流动,增强金融市场的活力和韧性,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征求意见稿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直接投资、跨境融资、跨境证券投资等外汇业务的管理,简化了相关的审批和登记手续,放宽了相关的限制和要求,体现了我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改革和开放的方向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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