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农商行因违反征信管理规定被罚2.5万元

2024-02-01 14:23:59 新浪网 

2月1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宝鸡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宝银罚决字〔2024〕5-7号)显示,陇县农商行因违反征信管理规定,被罚2.5万元。

陇县农商行信贷管理部时任总经理徐斌对陇县农商行违反征信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罚0.5万元。

陇县农商行信贷管理部会计经理王琳对陇县农商行违反征信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罚0.5万元。

序号

当事人名称

(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备注

1

陇县农商行

宝银罚决字〔2024〕5号

违反征信管理规定

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罚款2.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宝鸡市分行

2024年1月10日

2

徐斌(陇县农商行信贷管理部时任总经理)

宝银罚决字〔2024〕6号

对陇县农商行违反征信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罚款0.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宝鸡市分行

2024年1月10日

3

王琳(陇县农商行信贷管理部会计经理)

宝银罚决字〔2024〕7号

对陇县农商行违反征信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罚款0.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宝鸡市分行

2024年1月10日

(责任编辑:宋政 H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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