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因个人经营贷款业务严重不审慎,被浙江监管局罚款50万元;时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客户经理刘某钢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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