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发布关于注销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保险中介许可证》的公告显示,根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和《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注销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的《保险中介许可证》。
信用卡已正式停用
除了《保险中介许可证》被注销外,花旗中国个人信用卡已正式停止交易功能。
今年1月23日,花旗银行中国官网发布《有关花旗在中国内地个人银行信用卡业务的重要通知》显示,自2024年5月6日起,花旗中国个人信用卡将停止交易功能,届时将无法继续用于消费支付等交易用途。同时该行将逐步停止提供相关产品权益与服务。
记者了解到,此项变动是花旗在中国市场退出个人银行业务的一部分,花旗在中国的对公业务不受影响。
彼时公告称,花旗中国已与富邦华一银行达成协议,将向其转让花旗中国个人银行信用卡还款服务停止后仍未结清的信用卡分期还款余额或欠款款项(应收账款权利)。
也即,在花旗中国个人信用卡还款服务截止日后,涉及的仍未结清的信用卡分期还款余额或欠款款项,客户需要在约定时间(交割日)后,向富邦华一银行进行后续还款。
全球业务重组进行时
2021年4月,花旗集团宣布了对全球个人银行业务进行重组的消息,在14个全球市场中,其将计划寻求退出个人业务。2022年12月,花旗宣布,将逐步关闭其中国内地的个人银行业务,但不涉及其市场领先的对公业务。
去年10月9日,花旗宣布将其中国内地的个人银行财富管理业务出售给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汇丰也宣布,与花旗中国达成协议,将收购其在中国内地的个人财富管理业务,覆盖花旗中国在全国11个主要城市的个人财富管理客户的投资理财资产及个人存款,约为36亿美元(截至2023年8月)。
对于花旗而言,出售中国内地个人银行财富管理业务,是此前宣布逐步关闭中国内地个人银行业务计划实施的一部分。花旗方面也表示,继续坚定服务中国的企业和机构客户。
1902年,花旗进入中国市场,并于2007年首批成功转制。目前,花旗服务在华运营的70%的财富500强企业,300多家中国领先企业和众多新兴新经济企业,在华共有约7500名员工,分布在12个城市。
在花旗已宣布将退出个人银行业务的跨亚洲、欧洲、中东和墨西哥的全球14个市场中,花旗已完成了在澳大利亚、巴林、印度、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等多个市场的个人银行业务出售。
花旗证券新进展
今年2月份,花旗集团意欲在华申设的外资券商——花旗证券有了反馈新进展。
根据证监会官网披露,花旗证券(中国)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有了反馈意见。证监会对申请设立花旗证券的花旗环球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提出了6条意见,反馈意见内容涉及包括补充主要股东财务状况、评级展望、证券业务国际排名等。
具体来看,花旗证券高管任职资格被证监会问询,反馈意见提及花旗证券拟聘任已经被行政清理的华信证券人员担任合规负责人,是否符合证券公司高管人员任职条件。
券商中国记者根据证监会官网披露信息,花旗证券申请设立材料于2021年12月2日被证监会接收,2021年12月9日,花旗环球收到证监会的补正通知;2023年12月28日,该申请材料获得受理;2024年2月4日证监会下发一次书面反馈;2024年2月9日,证监会发布《花旗证券(中国)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对外开放进程加快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的进一步实施,外资持续加码中国金融业务。包括并不限于申请控股甚至独资在中国设立券商,希望从业务牌照、网点等各方面拉平与国内券商的竞争短板。
今年4月15日,证监会核准设立法巴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巴证券”),由法国巴黎银行100%出资。由此,继摩根大通证券、高盛高华证券、渣打证券之后,中国第4家外商独资券商正式出炉。
3月15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到,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在境内设立机构。
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向券商下发的《证券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分析》显示,证券行业稳步推进双向开放。自2020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以来,境外金融机构积极在境内展业兴业,与境内机构良性竞争互动。
截至2023年末,全行业共有17家外资参控股证券公司,其中外资控股9家(外资全资2家)。2023年外资证券公司总资产超650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超275亿元。
梳理来看,截至目前,国内外资控股证券公司已经达到10家。除了高盛高华证券和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是由此前的参股变更为外商独资,以及外商独资的渣打证券、法巴证券之外,还包括瑞银证券、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星展证券、大和证券(中国)、汇丰前海证券、野村东方国际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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