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突发!超3500万元利息无法按时支付,将尽力宽限期内偿付!

2024-05-09 13:29:10 e公司 微信号

碧桂园又有新的消息。

5月9日午间,碧桂园地产于午间在中国银行(601988)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23碧桂园MTN002”宽限期内利息偿付安排的公告。

公告显示,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碧桂园地产”)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3碧桂园MTN002)发行金额为9亿元,起息日为2023年5月9日,发行期限2年,本计息期债项利率3.95%,利息兑付日为2024年5月9日,本期应偿付利息金额为3555万元。

公告称,由于行业持续波动,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日趋复杂严峻,截至目前公司正在全力筹措资金,因销售恢复情况不达预期,资金调拨困难等原因,上述偿付资金无法在利息兑付日2024年5月9日按时支付。

但经公司和各方努力,积极筹措资金,盘活抵押资产,尽力于宽限期3个工作日内(不晚于5月13日)足额偿付本期中期票据应付利息及宽限期内利息。

根据“23碧桂园MTN002”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对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的违约情形设置了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对本条所述债务进行了足额偿还,则不构成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宽限期内应按照票面利率上浮30BP计算并支付利息。

如果发行人在付息日未按照本期票据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将本期票据当期应付利息足额偿还票据持有人,且付息日起3个工作日内(宽限期内)仍未完成偿付的,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项下,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根据《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信用增进函》相关约定履行增信责任。

就在4月26日,上述中期票据的发行主体碧桂园地产还宣布,该公司应于2024年4月30日前披露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2023年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由于行业持续波动,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日趋复杂,公司需要收集更多信息以作出合适的会计估计及判断。基于谨慎考虑,公司预计无法按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需要指出的是,碧桂园地产是港股上市公司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02007.HK)旗下附属企业,该公司因在境内发行公司债,因此也需要披露年度审计报告及债券年度报告。

更早之前的3月28日,在港股上市的碧桂园也曾发布公告称,由于集团债务重组工作仍在进行,鉴于集团的项目数量众多,分布广泛,相关尽职调查涉及的工作量大、复杂度高,需要更多时间去收集相关财务资料以谨慎评估集团的现时及未来的财务资源与财务义务。公司预计需要更长时间以完成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可能无法遵守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于2024年3月31日前刊发2023年年度业绩。

鉴于此,碧桂园自今年4月初至今一直处于停牌状态。5月3日,碧桂园在港股公告,公司于2024年4月单月共实现归属公司股东权益的合同销售金额为38.5亿元,归属公司股东权益的合同销售建筑面积约43万平方米。累计此前的销售额来看,今年前4个月,碧桂园共实现归属公司股东权益的合同销售金额约173.6亿元。

4月24日,e公司记者从接近碧桂园的知情人士处获悉,碧桂园于2024年4月12日就H1碧地01、H1碧地02、H1碧地04(分别为原21碧地01、02、04)三只债券,刊登了召开债券持有人大会的通知,就上述三笔债券原定于3月—6月兑付的本息统一延期至9月兑付的事项征求各债券持有人意见。根据最新的投票结果,以上方案已获得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

根据此前公布的展期方案,碧桂园应于3月12日支付“21碧地01”2023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1日期间的利息,并应于4月12日兑付2%的本金及对应利息;此外,应于2024年3月17日兑付“21碧地04”2%的本金及对应利息,两笔债券均未能按时兑付并进入30个交易日宽限期。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e公司。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宋政 HN002)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