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谢忠翔
辽宁省农信系统改革再迎来重要进展。昨日,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披露,辽宁监管局批复同意了辽宁农商行吸收合并辽宁新民农商行等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的请示。这是继去年9月沈阳农商行联合辽宁省内30家农信联社合并组建辽宁农商行后,又一大动作。
据披露,此次辽宁农商行合并的农村中小银行主要包括辽宁农信系统旗下的新民农商行、鞍山农商行、锦州农商行等25家农商银行,以及抚顺市清原村镇银行等11家村镇银行。
监管部门表示,辽宁农商行还将承接上述36家农村中小银行清产核资后的有效资产、全部负债、业务、网点和员工。辽宁农商行应就分支机构更名事项向所在地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完成金融许可证变更。同时,该行还应督促36家农村中小银行完成法人机构终止相关事宜。以上工作应在6个月内完成。
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接连提及“开展省联社改革试点”“抓紧研究制定省联社改革方案”“推动农信社省联社改革”,并在2023年进一步提出“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今年5月,金融监管总局辽宁监管局在官网发文提及“全面完成农信系统第二阶段改革任务……打赢改革化险攻坚战”。
去年9月,辽宁农商行正式成立,这也是我国首家以全省统一法人模式组建成立的农村商业银行。业内分析人士认为,这是继农村商业联合银行改革模式后的又一创新,在金融机构改革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辽宁农信系统改革在国内是较为独特的一个案例,即通过“两步走”方式改革化险:第一阶段合并农信联社及农商行联合成立全省统一法人农商银行;第二阶段将其余农信系统内的银行吸收合并至省级农商行中。
讨论较多的农信社改革方向和模式,目前有四种,包括成立统一法人农商行模式、转型为金融服务公司模式、改制为农商银行控股公司模式和组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的模式。董希淼认为,统一法人的省级农商行模式有助于集中配置资源,提升经营管理合力和执行力,打造品牌形象,形成规模优势。在部分经营区域较小、机构数量不多的省区,这种模式仍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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