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金华监管分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永康农商行”)因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房;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提供虚假的监管统计资料,被罚140万元。
同时,时任永康农商行风险合规部总经理程康浙、时任永康农商行业务管理部总经理童红茵,均被警告。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
2023年末,永康农商行营业收入为17.84亿元,净利润为8.72亿元。
天眼查显示,其大部分股权是由姚江伟等2189户自然人占有,共持股50.1%;其次是永康市东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5.33%,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瑞丰银行”)(601528.SH)持股6.96%。
据了解,瑞丰银行对永康农商行的投资是一种未规避跨区经营限制的异地发展办法。
2020年10月,央行官网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中明确规定,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区域性商业银行应当在住所地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跨区域展业。
因此,异地股权投资便成为一种扩业手段。
2021年6月25日,瑞丰银行在上交所挂牌上市,成为浙江首家上市农商行。
上市后,瑞丰银行开始陆续投资异地农商行。
2022年12月,瑞丰银行通过协议受让、司法拍卖等方式获得永康农商行5.16%股份,一跃成为永康农商行主要股东。
后2023年6月,瑞丰银行再度通过协议受让股份的方式,增持永康农商行1.80%股份,增持后持股6.96%,并延续至今。
除永康农商行外,上市前,瑞丰银行于2008年12月成立嵊州瑞丰村镇银行并持股45.45%。2023年通过协议受让的方式对其持股比例增至51.99%。
2023年12月,瑞丰银行通过拍卖受让方式获苍南农商行5%股权。2024年6月,瑞丰银行继续通过拍卖方式对苍南农商行股权比例增至7.58%。
据太平洋(601099)证券的研究报告显示,2023年,瑞丰银行加速股权投资和异地扩张,并考虑到小微补贴返还,公司业绩有望保持稳健增长。
据瑞丰银行2023年年报显示,对当期增持永康农商行确认营业外收入为0.43亿元,对苍南农商行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确认为营业外收入1.2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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