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受到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93.5元,并合计处300万元罚款。
时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运营部副经理傅某波,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违反账户管理规定,受到警告并被罚款5万元。
时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副行长蒋某波,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违反清算管理规定,受到警告并被罚款5万元。
时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公司五部副经理孙某佳,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受到警告并被罚款10万元。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姓名、职务)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 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 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 备注 |
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浙银罚决字〔2024〕3号 | 1.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2.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93.5元,并合计处300万元罚款 |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 | 2024年6月28日 | 五年 | |
2 | 傅某波(时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运营部副经理) | 浙银罚决字〔2024〕1号 | 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 警告,并处 5万元罚款 |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 | 2024年6月28日 | 三年 | |
3 | 蒋某波(时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副行长) | 浙银罚决字〔2024〕4号 | 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 警告,并处 5万元罚款 |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 | 2024年6月28日 | 三年 | |
4 | 孙某佳(时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公司五部副经理) | 浙银罚决字〔2024〕5号 | 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1.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2.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 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 |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 | 2024年6月28日 | 五年 | |
(责任编辑:宋政 H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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