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咸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湖北通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前调查不尽职,被罚款35万元。
孔丽娜(时任湖北通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山支行客户经理)、葛琛(时任湖北通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山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二人对上述事由富有责任,受到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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