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0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阳泉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发放项目贷款未与同比例项目资本金配套使用”等,被监管部门做出罚款70万元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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