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贷款营销电话和短信日渐增多,来电者均是银行信贷员吗?事实并非如此,其中不乏有披着银行“马甲”推销贷款产品的不法贷款中介。
据不完全统计,近一个多月以来,已有多个省份约30家银行机构发布谨防贷款中介的相关声明,包括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以及中山分行、中国银行(601988)西藏分行、建设银行台州分行、招商银行(600036)贵阳分行等国有大行及股份行下属机构,亦包括德州农商银行、太原农商银行、兴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银行。
其中,多家银行在声明中表示从未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者个人开展贷款业务。同时,还有银行提醒客户在办理个人消费贷款过程中,不收取任何中介费、手续费、介绍费等。
多家银行声明未与贷款中介合作,
不收取中介费等
近年来,虽然监管趋势从严,但仍有不法贷款中介机构“假冒”银行,以夸张营销方式诱导客户贷款。
近一个多月以来,已有约30家银行机构发布了谨防贷款中介的相关声明。比如,工商银行(601398)中山分行12月发布了《关于工商银行中山分行未与任何贷款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个人经营及个人信用消费贷款业务合作的声明》,其中表示:“近期,我行发现有中介机构或个人发布虚假信息,声称可协助办理我行个人经营及个人信用消费贷款业务,利用客户资金周转紧张、迫切获取贷款的心理向客户索取高额手续费。”
该分行郑重声明:我行未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个人经营及个人信用消费贷款业务合作;我行不收取任何与个人经营及个人信用消费贷款办理相关的费用;我行承诺做到“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办理贷款业务。
该分行还提及,其办理的个人经营及个人信用消费贷款业务除合同约定利息外,无需支付中介费、代办费、手续费等。
招商银行贵阳分行也表示,其未与任何不法贷款中介开展业务合作,客户在该行办理业务无需向中介支付服务费、介绍费、代办费等费用。
此外,部分农商行也同样发布相关声明,比如,阳泉农商银行表示,该行所有信贷业务均未与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合作,在该行办理贷款除收取合同约定的贷款利息以外,无须支付“中介费”、“介绍费”、“手续费”、 “包过费”、 “代办费”等任何费用。
锡林浩特农合行发文称,为保障广大客户合法权益,防范非法中介和个人以该行名义对外宣传该行贷款业务,特此声明称,该行所有信贷业务均未与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合作。
太原农商行则发文表示,该行所有贷款业务均未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合作,在该行办理贷款除收取合同约定的贷款利息以外,无须支付“中介费”“介绍费”“手续费”“包过费”“代办费”等任何不正当费用。
多家银行称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有中介机构盯上“普惠贷款”
在提醒广大客户避免上当的同时,多家银行则表示将对不法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比如,工商银行中山分行表示,如有第三方冒充我行名义通过微信、互联网站、各类非官方APP、电话、短信等渠道实施虚假宣传、提供信贷咨询及业务办理,从中收取中介费等不法行为,我行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德州农商银行声明指出,对未经我行授权,擅自以我行名义对外宣传、提供信贷咨询、业务办理的中介机构和个人,我行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同时,多家银行公开了咨询电话,称如有发现任何虚假宣传,索要中介费等不合理收费线索,及时与银行联系。此外,还有银行称,如果客户有贷款需求,则应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并公开申贷电话。
此外,部分不法贷款中介还“盯上”了银行的普惠贷款业务。近日,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发布关于普惠贷款业务不与任何贷款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业务合作的公开声明,其中指出:“我行未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普惠贷款业务合作,我行及下辖16个二级分行未与任何贷款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普惠贷款业务合作,未委托任何贷款中介机构或个人代收贷款资料和代为开展贷款调查,从未委托任何贷款中介机构或个人办理‘过桥’‘转贷’‘贷款提额’等业务,请广大客户提高警惕,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或网络广告,更不要随意向陌生人提供个人信息或转账,避免上当受骗。”
中信银行(601998)宁波分行发布了关于不与任何中介机构及个人开展普惠贷款业务营销合作的公关申明,其中提及,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及其辖属机构不与任何中介机构及个人开展普惠贷款业务营销合作,对冒用中信银行或以中信银行合作方名义宣传推介贷款业务的中介机构与个人,中信银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已有机构因冒充银行推销贷款遭罚,
多地整治不法机构
事实上,目前已有大型贷款中介因存在不法行为被处罚或被清退。比如,今年1月15日,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上海涞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因其冒充银行名义进行推销贷款业务,被罚30万元。处罚事由显示,2023年4月至7月,当事人使用第三方短信平台以农业银行、建设银行(601939)、工商银行等名义向上海地区手机用户群发营销短信,同时还使用第三方AI语音机器人软件,以银行客户经理等名义推销贷款业务。
今年3月中旬,上海警方以涉嫌诈骗罪的名义查封了苏州2家、无锡1家贷款中介公司,均为中企企祥(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此前,已有多地监管部门发布开展打击不法贷款中介专项行动的通知。比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等9个机构在今年7月24日印发《关于开展打击整治不法贷款中介专项行动的通知》。
其中,在“违法营销行为”中提及,有的不法贷款中介通过违法营销,吸引消费者办理贷款,从中收取高额中介费用。一是“假冒”,一些不法贷款中介假冒银行工作人员,打着银行信贷部、渠道部、直贷中心等名义,频繁致电消费者,宣介额度高、利率低、放款快、无抵押、无担保纯信用等特征,申请加微信,推送贷款营销信息,吸引或诱导消费者通过其办理贷款。
二是“夸大”,一些不法贷款中介打着与银行等贷款机构合作的旗号,利用消费者对贷款政策不了解、对贷款业务流程不熟悉的弱点以及客户急于获取贷款的心理,故意夸大贷款难度,谎称掌握贷款机构内部资源,可提供所谓的“迅速放款”“加快审批”等服务,以介绍费、服务费等名义向客户收取高额费用。
与此同时,今年7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发布《关于依法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打击金融违法犯罪的机制》,针对有系统性风险隐患、严重破坏金融秩序、严重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社会影响恶劣的不法金融中介,加强联合研判和刑事打击,防范跨行业领域和新型金融活动风险。
今年3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发布《关于警惕冒充银行员工实施诈骗的风险提示》,其中提及,冒充银行员工实施诈骗案件频发,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湖北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高度警惕此类诈骗,谨防财产损失。
根据提示,不法分子冒充银行员工实施诈骗通常通过以下两个步骤实施:步骤一:不法分子先通过电话营销或直接上门营销,声称是银行工作人员,向消费者展示伪造的“银行工作证”,以承诺办理高额贷款,门槛低、放贷快、费率少为由,利用消费者急需用钱的心理实施诈骗。
步骤二:不法分子通过伪基站冒充银行官方客服群发诈骗短信,以银行账户资金异常、个人信息需更新为由,诱导消费者点击短信中对应链接填写银行账户信息,骗取消费者收到的短信验证码,从而盗取消费者银行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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