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汇票的背书要求
银行汇票背书是指在银行汇票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以下是银行汇票背书的一些重要要求:
1. 背书必须连续:所谓连续,是指票据上第一次背书的背书人应当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自第二次背书起,每一次背书的背书人必须是上一次背书的被背书人。如果背书不连续,付款人可以拒绝向持票人付款。
2. 背书人的签章:背书人在背书时必须签章。签章应当是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上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个人的签章应为个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3.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4. 被背书人的名称:背书时应当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如果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部分背书和分别背书无效: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6. 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为了更清晰地展示银行汇票背书的要求,以下是一个简单的表格对比:
要求项目 |
具体规定 |
背书连续 |
第一次背书的背书人是收款人,后续背书的背书人是上一次背书的被背书人 |
签章 |
单位:财务专用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名/盖章;个人:签名/盖章 |
不得附条件 |
所附条件不具汇票效力 |
被背书人名称 |
背书人应记载,未记载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可补记 |
部分背书和分别背书 |
无效 |
背书日期 |
未记载视为到期日前背书 |
银行汇票的背书规则对于保障票据的流通性和安全性至关重要。遵守这些要求可以确保汇票在市场上的正常流转,减少纠纷和风险。同时,持票人和背书人在进行背书操作时,应当仔细审查和遵循相关规定,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之,了解和掌握银行汇票背书的要求对于从事金融业务的相关人员以及涉及汇票交易的企业和个人来说,都是非常必要的。
(责任编辑:差分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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