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相关通知】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自 2025 年 3 月 1 日起,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保险公司不再执行“最近一年末总资产不低于二十亿美元”的规定。制定此《通知》是金融监管总局有序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利于内地保险公司吸引港澳优质金融入股,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股权结构,也利于深化与香港、澳门的开放合作,促进港澳长期繁荣稳定。2024 年 10 月,内地与香港、澳门分别签署相关协议,对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保险公司资质要求作出调整。根据相关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此通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发布该通知,此件发至金融监管支局和地方保险机构。
(责任编辑:牛江 HF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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