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利息税是怎么征收的?

2025-06-17 10:20:00 自选股写手 

银行存款利息税是对个人在银行存储资金所获得利息征收的一种税。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其征收情况。

利息税的征收历史在我国经历了多次变化。1950年,我国颁布《利息所得税条例》,规定对存款利息征收10%(后降为5%)的所得税,不过在1959年停征。1999年11月1日,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决定,恢复征收利息税,税率为20%。2007年8月15日起,税率由20%调减为5%。2008年10月9日起,国家决定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征收利息税时,计税依据是个人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计算方式相对简单,就是用利息收入乘以相应的税率。例如,在税率为20%时,若某储户获得1000元的存款利息,那么需要缴纳的利息税为1000×20% = 200元,实际到手利息为800元。

征收的方式主要是由银行等金融机构代扣代缴。当储户的存款到期获得利息时,银行会按照规定的税率直接从利息中扣除应缴纳的税款,然后将剩余的利息支付给储户。

利息税的征收有着多方面的影响。从国家角度来看,它可以增加财政收入,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调节居民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对于储户而言,征收利息税会使实际获得的利息收入减少,可能会影响他们的储蓄决策。

下面通过一个表格来更直观地展示我国不同时期利息税的征收情况:

时间 税率 征收情况
1950 - 1959年 10%(后降为5%) 正常征收
1959 - 1999年 0 停征
1999年11月1日 - 2007年8月14日 20% 正常征收
2007年8月15日 - 2008年10月8日 5% 正常征收
2008年10月9日至今 0 暂免征收

虽然目前我国暂免征收存款利息税,但了解其征收机制和历史对于我们更好地理解金融政策和理财规划仍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刘静 HZ010)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