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利息税是如何征收的?

2025-07-17 09:20:00 自选股写手 

银行存款利息税是对个人在银行存储资金所获得利息征收的一种税。其征收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在我国,银行存款利息税的征收并非一成不变,经历了多次调整。1950 年,我国曾颁布《利息所得税条例》,规定对存款利息征收 10%(后降为 5%)的所得税,但在 1959 年停征。1999 年 11 月 1 日又恢复征收,税率为 20%。2007 年 8 月 15 日起,税率由 20%调减为 5%。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国家决定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利息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是由银行等金融机构代扣代缴。当储户的存款产生利息时,银行会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缴纳的利息税,并在支付利息时直接扣除。例如,储户获得 1000 元的利息,若当时利息税税率为 5%,则银行会扣除 50 元的利息税,实际支付给储户 950 元。

利息税的征收范围涵盖了多种类型的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定活两便存款等。不同类型的存款在计算利息和征收利息税时可能会有一些差异。活期存款利息按季度结算,在结算利息时征收利息税;定期存款则在到期支取时征收利息税,如果提前支取,按照实际存款期限对应的利率计算利息并征收相应的利息税。

下面通过一个表格来对比不同阶段利息税税率及对应影响:

时间 利息税税率 对储户收益影响
1950 - 1959 年 10%(后降为 5%) 储户实际获得利息减少,一定程度抑制储蓄积极性
1999 年 11 月 1 日 - 2007 年 8 月 14 日 20% 储户收益明显降低,可能促使部分资金流向其他投资领域
2007 年 8 月 15 日 - 2008 年 10 月 8 日 5% 储户收益有所增加,对储蓄吸引力有一定提升
2008 年 10 月 9 日至今 暂免征收 储户可获得全额利息,增强了储蓄的吸引力

虽然目前我国暂免征收利息税,但了解其征收的相关知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银行存款收益的构成以及金融政策的变化对个人财富的影响。

(责任编辑:贺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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