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1日,香港特区政府运输署宣布,全港出租车自即日起必须向乘客提供至少两种电子支付渠道,包括一种二维码支付(如支付宝、微信支付或BoC Pay)及一种非二维码支付方式(如八达通、信用卡或“转数快”),乘客仍可继续使用现金支付。
据介绍,司机可根据营运需要自主选择具体支付工具,并须在车窗指定位置张贴标识,明示已开通的电子缴费媒介,以便乘客识别。若无合理理由未能提供相关服务,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5000港元及监禁6个月。
信息显示,新规旨在提升出租车整体服务素质,便利访港游客及本地乘客,同时帮助司机节省找赎时间、降低现金管理风险,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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