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浙江银保监局对民泰商业银行杭州萧山支行2名员工做出终身禁止从业的决定,同时还披露了两年前对民泰商业银行杭州萧山支行的行政处罚。
处罚信息显示,民泰商业银行员工吴强因对民泰商业银行杭州萧山支行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发放不符合条件的贷款、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负有直接责任,沈新军对该行该项违法违规事实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浙江银保监局根据有关规定,做出对吴强、沈新军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两年前浙江银保监局已对民泰商业银行杭州萧山支行做出行政处罚。该行因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发放不符合条件的贷款;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贷款资金转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虚增存贷款,浙江银保监局根据有关规定,对其罚款人民币195万元。
据此前报道,沈新军作为民泰商业银行杭州萧山支行行长,负责银行贷款审批,参与违法发放的贷款共计5290万元。萧山区人民法院判决沈新军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缓刑3年,并处罚金7万元。
以下为处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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