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普益标准 诠资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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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GIPS
GIPS(The Global Investment Performance Standards)全球投资业绩标准,是CFA协会通过与全球投资业界合作发起创立的,用于在全球投资管理服务时计算和列报投资业绩的道德标准。该标准旨在推广投资业绩的公平列报和充分披露,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GIPS已成为全球范围内最广泛、最权威的投资业绩表现标准,并在美国、欧洲、亚洲、中国香港等地区得到业界的广泛认可和使用。随着未来的发展,GIPS在中国境内的推行和使用亦是中国资本市场与国际接轨的必由之路。
1、GIPS标准的特点及相关规定
GIPS秉持非强制性原则,包含了两套标准,一套为必须遵守的规定,一套为推荐遵守的行业最高标准。CFA协会发布的《2020 GIPS机构标准》规定,投资管理机构应按相同的策略和投资目标将所有的投资组合纳入组合群,防止机构仅展示业绩良好的组合;且除未满5年的投资管理机构外,所有机构必须汇报至少5年以上符合GIPS的业绩,此后,每年更新业绩,一直汇报至10年以上业绩。
GIPS标准依赖于输入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在输入数据、收益率计算和组合群设定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且对信息披露有着极高的要求。
2、GIPS标准合规要求及验证
遵循GIPS标准必须基于整个公司层面,任何投资产品、组合群、策略、基金、投资组合、收益计算方法、公式或者制度和流程都不能单独声明遵循GIPS标准,一家公司只有在符合GIPS标准的所有规定要求后才能够做出合规性声明。独立第三方机构的核验能够为公司的合规声明带来更高的可信度,核验的目的主要是评估某家公司是否已在全公司层面遵循GIPS标准中关于组合群构建的所有规定,以及公司设计的制度和流程是否可使业绩的计算和列报遵循GIPS标准。
GIPS标准搭建了投资机构与客户之间关于业绩指标的桥梁,有助于客户正确地评价投资业绩,增强了客户对业绩的可持续性的信心。同时GIPS所要求的和建议的披露推进了与投资管理公司之间的对话,有利于创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让不同规模和地区的机构所展示的投资业绩具有可比性。根据CFA协会资料,截至2019年6月30日,共有13家中国内地的机构及1家资产持有人宣布遵循GIPS标准,其中9家企业及1家资产持有人已通过验证。在香港地区,共有7家机构宣布遵循这一标准,其中5家已通过验证。
二、GIPS标准对银行理财产品的借鉴意义
目前国内理财市场在资管新规要求下,理财子公司净值型产品的广度和深度持续拓展,进一步促进了资产配置边界的拓展,目前市场已有数百款净值型理财产品。这些产品的结构既有异于目前公募基金,又与传统预定收益型的产品差距较大,如何对净值型产品及其发行机构进行业绩评价对理财产品发行机构和投资者来说都是一个较大的难题。
目前市面上的银行理财评价体系大多是基于公开渠道获取到的产品净值数据,从收益能力和收益稳定性角度对理财产品进行考察。发行机构层面的考察相对较为复杂,通过发行能力、收益能力、风控能力、信息披露等多放个方面进行综合性考察,整体的评价体系经过多次升级迭代已经较为完善。但从数据获取、收益率计算和组群划分的角度看,GIPS标准仍然有许多可参考之处:
1、参考GIPS的合规性要求
基于机构和产品的联合评价
GIPS标准要求宣称遵循该标准的投资管理机构必须基于整个公司层面,而不能只是某个产品或者组合。当前阶段的净值型理财产品评价也应该是机构资质与产品业绩联合评价的过程,即在评价过程中,不仅要对产品的流动性管理、风险控制、收益获取等能力进行评价,也要评估发行机构的资质和实力。一个较为实际的方案是:将机构得分与产品得分的权重设置与机构净值化转型程度相结合,对于净值化转型刚刚起步的机构,应提升对机构管理能力、资本实力的评价权重;对于净值化转型程度高、净值型产品较为成熟机构,应加强对产品角度的考察和评价。对于净值化转型较为成功、到位的机构,也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机构评价权重。
综合展示产品业绩
GIPS要求投资管理机构必须根据要求向潜在客户提供公司综合说明清单上列出的全部GIPS综合报告,包括通常未上市或在过去五年内终止的组合业绩。此举能够帮助潜在客户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的投资活动,有效避免公司仅展示代表账户的业绩或仅展示特定时期内较好的收益表现。
应用到银行理财评价过程中,我们在收集样本数据时,应尽量收集全部产品的历史收益数据,避免代表账户引起的业绩表现偏差;记录每只产品的业绩历史,保证评价数据的连续性。
2、参考GIPS的收益率计算方法
在不违背《资管新规》要求的资管产品“净值生成应当符合公允价值原则,及时反映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险。”基础之上,银行理财评价可以参考GIPS标准中对于收益率计算的要求:
使用公允价值进行实际估值
GIPS标准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组合必须以公允价值进行实际估值。估值必须采用计量日活跃市场中相同投资的客观、可观察、未经调整的市场报价(如有)确定。如果在计量日对活跃市场中的相同投资没有客观、可观察、未经调整的报价,则估值必须代表公司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在进行银行理财评价时,在符合公允价值计量的基础之上,针对不同底层资产应分别选取合理的市场价格、第三方估值等数据,确定理财产品的资产价值,计算理财产品浮盈浮亏情况,真实反映银行机构理财业务投资运作能力。
使用权责发生制
对于固定收益证券和所有其他赚取利息收入的投资GIPS标准规定必须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计量,但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利息收入可按收付实现制确认。计算业绩时,任何应计收入都必须包括在投资组合的期初和期末价值中。
该条规定主要适用于在理财产品评价过程中涉及到分红和债券违约的产品估值。在产品业绩评价之日,如果有产品涉及到以上两种情况,估值时应予以确认,采用调整之后的加权收益率。
少于一年的回报不得按年算
GIPS标准规定:“综合或集合基金业绩仅反映公司管理的实际资产的业绩。如果将不足一年的回报率进行年度化,部分年度回报率的外推产生模拟回报,并不反映实际资产的表现。”因此,一年以下的业绩不得按年计算。
参考此标准,银行理财业绩评价过程中,在计算产品一年以下的年化内部收益率时,所产生的年化收益必须进行“去年化”处理:

其中,RSI-IRR是非年化自始内部收益率;rSI-IRR是年化自始内部收益率;TD是测量期间的总日历天数(少于一年)。(具体参见CFA协会发布的《2020GIPS企业标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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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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