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银保监复〔2021〕119号
重庆三峡银行万州分行:
你单位报送的《重庆三峡银行万州分行关于核准段明贵任职资格的请示》(渝三峡银万文〔2021〕10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万州银保监分局审核,段明贵具备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核准其拟任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狮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当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在任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万州银保监分局提交任职决定文件。逾期未到任,此批复失效,由万州银保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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