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银保监复〔2021〕103号
邮储银行毕节市分行:
你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毕节市分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市天河路营业所等五个代理营业机构变更机构名称的请示》(毕邮银请〔2021〕5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我分局审核,同意5个代理营业机构变更机构名称,具体情况如下。
一、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市天河路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关区天河路营业所”。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关区天河路营业所营业地址为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市西街道天河路7号。
二、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市洪山路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关区洪山路营业所”。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关区洪山路营业所营业地址为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洪山街道洪山路45号。
三、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市小吉场镇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关区小吉场镇营业所”。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关区小吉场镇营业所营业地址为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小吉场镇吉兴社区中街组。
四、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市撒拉溪镇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关区撒拉溪镇营业所”。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关区撒拉溪镇营业所营业地址为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撒拉溪镇撒拉村下街组229号。
五、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赫章县白果镇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赫章县七家湾街道营业所”。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赫章县七家湾街道营业所营业地址为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七家湾街道七家湾社区。
请在批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原机构金融许可证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并及时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你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变更事项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毕节银保监分局
2021年12月1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