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银行、叶建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温银保监罚决字〔2021〕3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叶建清
单位
名称
温州银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陈宏强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原领导班子薪酬管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
对温州银行处罚款人民币45万元;对叶建清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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