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银保监复〔2022〕7号
你分行《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关于核准李永希任职资格的请示》(光银渝字〔2021〕17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核,李永希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具备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现核准其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人应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及时向我分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到任的,本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涪陵银保监分局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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