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农商银行:
你行《新疆霍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邵玉馨拟任副行长任职资格的请示》(霍农银〔2021〕359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邵玉馨新疆霍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邵玉馨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伊犁银保监分局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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