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汾阳东正街分理处更名的批复

吕银保监复〔2022〕17号

中国农业银行吕梁分行: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汾阳东正街分理处更名的请示》(农银吕发〔2021〕148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汾阳东正街分理处”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汾阳杏花分理处”,营业场所地址由“山西省汾阳市文峰路18号”迁至“汾阳市杏花村镇晋裕路”。

二、你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该机构原金融许可证、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同时,你分行应自批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变更许可注销手续。涉及市场监管、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吕梁监管分局

2022年3月9日

(责任编辑:李悦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