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武汉众邦银行、湖南三湘银行之后,又一民营银行玩起了“变相加息”揽储。
据探长读财此前报道,武汉众邦银行、湖南三湘银行分别通过赠送“Bang豆”和“湘米”的方式“变相加息”揽储,根据商城兑付规则,众邦银行和三湘银行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实际年利率分别为5.07%和4.29%。
小编注意到,威海银行共有三款高息存款产品,其中零存宝(新用户)支持随存随取年利率3%,3个月和1年期表面年利率只有1.85%和2.25%,但蓝海银行每7天赠送346“金豆”,到期综合收益分别高达3.65%和4.05%。

值得注意的是,蓝海银行一边以“变相加息”的方式揽储,另一边又联合“高炮平台”放贷。
探长读财注意到,有网友在黑猫平台发帖反馈,其2022年1月20日在某某卡贷借款24000元,合同显示“贷款人”为威海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贷款年利率为8.2%,但实际年利率超过40%。
根据网友上传截图,借款本金2.4万元,分12期,第1期2735.67元,第2期5974.02元,第3期1952.35元,第4期1965.69元,第5期1979.12元,第6期1992.65元……还款总额28844.65元。

由于网友未上传完整还款计划,根据第3-6期还款金额的递增规律,小编推算出第7-12期的还款金额分别为2006.04元、2019.47元、2032.90元、2046.33元、2059.77元、2073.20元。然而,上述推算结果的总还款金额为28837.21元,比页面披露的28844.65还少7.44元。
即便如此,按照上述推算结果计算,该网友在某某卡贷(贷款人为蓝海银行)的借款实际年利率高达40.22%。
蓝海银行何以如此激进?答案可能是:开展自营贷款频频“踩雷”,与助贷平台合作则“躺赚”。
下面2篇裁判文书或是蓝海银行自营贷款的一面镜子。
2021年10月2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威海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崔某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显示:
2018年12月24日,原告与被告崔某豪签订《个人借款/担保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崔某豪发放个人房屋抵押贷款,金额为1860000元,借款用途为经营;借款期限自2018年12月24日起至2019年12月24日止,共计12个月;
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于2018年12月27日依约向被告崔某豪发放了借款186万元,截止至2021年7月20日,被告尚欠原告贷款本金186万元,利息、罚息、复息40.14万元。据此计算,被告在借款后一分钱都未还给蓝海银行。
2021年12月7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威海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纪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显示:
2019年8月21日,原告蓝海银行与被告纪某签订了一份《蓝海银行“蓝邸贷”个人借款及担保合同》,该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纪某发放个人房屋抵押贷款,金额为115万元,借款用途为经营,借款期限自2019年8月21日起至2024年8月21日止,共计60个月;
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于2019年8月26日依约向被告发放了借款115万元,被告自2019年10月21日开始出现多次逾期还款。截至2021年7月20日,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105.75万元、欠息15.84万元。据此计算,被告在偿还8.05%的本金后就持续逾期。
公开资料显示,蓝海银行于2017年5月24日经银保监会批准开业,为山东省首家民营银行,总部位于威海。工商资料显示,蓝海银行注册资本20亿元,主要股东为威高集团(30%)、赤山集团(22.5%)、迪尚集团(12.5%)、青岛福瑞驰科技(9.9%)、兴民智通(002355)002355.SZ(9.5%)、山东安得利集团(8.1%)、烟台振华购物中心(7.5%)。
2021年年末,蓝海银行发布2022年同业存单发行计划披露,截至2021年第三季度末,蓝海银行资产总额421.25亿元,负债总额为392.86亿元,营业收入11.57亿元,净利润4.85亿元。蓝海银行不良贷款率上升,2021年三季度末数据为1.08%,同比增长0.1个百分点。截至2019年末和2020年末,蓝海银行的不良率分别为0.48%和0.98%。
据东方金诚在2021年5月出具的蓝海银行2021年主体评级报告显示:蓝海银行存贷款业务通过获客引流及互联网流量平台合作推动快速增长,与此同时,该行区域竞争力较弱,存量贷款客户信用风险暴露,不良贷款率有所上升,资本充足率水平下降明显。
与此同时,该评级报告指出,伴随异地存款监管趋严、线上存贷款利率整改、助贷机构资质审核等互联网存贷款监管政策收紧,该行业务规模扩张增速未来将放缓,监管压力上升。评级报告提到,该行所合作的外部渠道多为头部互联网金融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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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金露 HF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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