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池银保监罚决字〔2022〕7号)

(安徽青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张爱华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池银保监罚决字〔2022〕7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张爱华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张爱华时任安徽青阳农村商业银行行长,应对安徽青阳农村商业银行内控及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池州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3月23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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