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皖银保监罚决字〔2022〕51号)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皖银保监罚决字〔2022〕5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聂峰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违规开展同业业务。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3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安徽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6月1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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