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银保监分局关于王云强任职资格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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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银保监复〔2022〕184号

文安县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核准王云强同志文安县惠民村镇银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请示》(文惠银发〔2022〕6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王云强文安县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

王云强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廊坊银保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廊坊银保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廊坊银保监分局

2022年12月7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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