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张艳芬
开年以来,监管机构开具了一系列罚单,剑指银行机构在小微贷款业务上的“虚增”、“不实”以及划分口径上的乱象。
证券时报记者从银行采访获悉,从“两增两控”到一系列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推出,商业银行在小微信贷投放上,需要做到“价优量升”。在小微贷款考核指标压力下,商业银行基层信贷人员面临不小的投放难度,于是通过拆分大、中型企业贷款,将其包装成小微贷款的操作,并不少见。
小微贷款
数据“掺水分”
近几年,商业银行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方面已使出浑身解数。不过银行业机构也面临存量博弈的现实,即越来越充裕的资金和有限目标客户。
“好客户不需要贷款,差客户不敢贷款。”某国有大行普惠金融部门业务人士表示,在小微考核任务上,基层的压力很大,不得不想尽一切办法完成任务。
在大行发挥“头雁”示范的作用下,普惠金融、小微贷款等数据增速亮眼。也有农商行高管抱怨,这几年大行利用价格优势从小行“抢”了很多小微客户,小行的优质客户被“掐尖”,生存空间受到挤压。
为完成小微企业“贷款量”和“客户数”等指标的增速,亦有银行业务人士透露,对较大企业的信贷进行包装,拆分出小微信贷,成为一种常见的操作。
据了解,不少银行为了完成普惠、小微贷款等方面的监管考核任务,与企业达成默契合作,要求其与银行在月末、季末节点互相配合,比如月末提款,月初再“换掉”贷款,以实现数据上的达标。
可以发现,今年年初以来监管的罚单,披露了不少有关小微企业数据不实、虚增等方面的内容。经粗略统计,今年以来,银保监系统披露了9条涉及小微信贷数据“作假”的罚单,接近2022年全年相同类型的罚单数量。
在执行普惠金融政策变形走样方面,审计署相关报告亦有披露。国家审计署2022年6月发布的报告显示,有4家大型银行通过人为调节贷款企业类型等虚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87.18亿元。对于该问题,去年底也有了整改结果。
如何挤掉“水分”?
过去两年,监管部门对小微信贷的考核口径进行了小部分修订,小微口径一再收紧。
目前,央行、银保监会对银行机构考核小微企业及贷款的有关标准,是在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基础上进行的划型。
随着经济和企业的发展,中小微企业划型已经出现了新的形势,特别是存在一些大中型企业挤占中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空间等问题。
这一变化,工信部也已注意到。2021年4月,工信部就《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在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修订情况的说明中,工信部表示,此次修订借鉴欧盟双指标交集模式,即双指标同时低于微型、小型、中型企业的阈值标准,才能划入相应规模类型,强调“小企业要有小企业的样子”。这样可有效解决从业人员少、营业收入高或资产总额大的企业划入中小企业的问题,更为客观地反映中小企业的经营规模,并可降低从业人员统计口径对企业规模变化的影响。
此外,为解决实践中大型企业所属子公司因符合中小企业划型定量标准,挤占中小企业有限的政策资源或悬空大型企业法律责任义务问题,上述《意见稿》增加“定性”标准。例如,拟将大型企业所属或直接控制企业排除在中小企业之外。
由于上述新规对企业的划型标准更为严格,且需要税收优惠、信贷政策、商业银行小微贷款等相应的政策和参考标准同步进行调整,目前该新规还未有进一步消息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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