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按规定向央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 清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8.5 万元

2024-05-24 11:22:27 新浪网 

5月24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天水市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清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涉及以下违法违规事实:1.支付结算业务方面,未按规定向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2.国库业务方面,违规占压财政性资金;3. 征信管理业务方面,未严格落实个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罚单显示,清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警告,并处以 8.5 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宋政 H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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