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0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延安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陕西富县农村合作银行茶坊支行因“违规虚增贷款规模”等,被监管部门做出罚款35万元处罚决定。
同时,时任陕西富县农村合作银行茶坊支行行长曹志刚被监管部门做出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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