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支付结算纪律是保障金融交易安全、有序进行的重要规范。
首先,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 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
2. 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
3. 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4. 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
银行在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也有严格的纪律要求:
1. 银行应严格遵守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不准以任何理由压票、任意退票、截留挪用客户和他行资金。
2. 不准无理拒绝支付应由银行支付的票据款项。
3. 不准受理无理拒付、不扣少扣滞纳金。
4. 不准违章签发、承兑、贴现票据,套取银行资金。
5. 不准签发空头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办理空头汇款。
6. 不准在支付结算制度之外规定附加条件,影响汇路畅通。
7. 不准违反规定为单位和个人开立账户。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对比表格,更清晰地展示单位和个人与银行的支付结算纪律:
| 主体 | 支付结算纪律 |
|---|---|
| 单位和个人 |
|
| 银行 |
|
支付结算纪律的严格执行,有助于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秩序,保障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时,对于违反支付结算纪律的行为,相关法律法规也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以确保支付结算业务的规范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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