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3%以下银行消费贷或被叫停!
今年以来,消费贷市场掀起“利率内卷”,个别银行通过优惠券等方式,使利率触及“地板价”,年化利率从“3字头”一路下探至2.4%,这些超低利率产品甚至与房贷形成“倒挂”效应。目前,首套房贷平均利率约为3.3%,二套房利率普遍在3.8%以上,部分消费者甚至试图“借消费贷还房贷”。
这场消费贷利率“内卷”似乎将按下“暂停键”。有消息称,多家银行接到总行通知称,4月起信用消费贷产品年化利率或上调至不低于3%。对此,新浪金融研究院咨询交通银行北京某支行客户经理,对方称“2字头”利率已不存在,后续各家银行都得提高消费贷利率。
值得一提的是,在消费贷利率面临调整的同时,近期多家银行上调了互联网消费贷款额度上限,从原来的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延长至7年。
消费贷利率即将上调
3%以下产品或被叫停
“没有2点几的了,各家银行都得提高消费贷利率。”交通银行(601328)北京某支行客户经理告诉新浪金融研究院,消费贷产品利率确实将上调至3%以上。
但也有其他银行的客户经理表示,他们都听说了这个消息,但未接到上调通知,暂时还不确定。
今年以来,个人消费贷市场掀起“利率内卷”,众多银行为了在市场中抢占更大份额,纷纷推出利率3%以下的消费贷产品,部分银行产品利率一降再降,个别银行产品利率甚至低至2.4%,与央行3月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相比,低了10至70个基点(BP)。

在这场利率“内卷”中,不少银行通过发放利率优惠券、提升贷款额度等方式吸引客户。如宁波银行(002142)通过优惠券叠加,利率低至2.49%。招商银行(600036)“闪电贷”通过发放利率券,部分客户利率低至2.58%。

招行北京某支行客户经理称,这些利率券有效期均截止于2025年3月31日,4月之后该贷款产品利率或将恢复至3.4%左右。
随着上调利率的消息出现,这场消费贷利率“内卷”似乎按下了“暂停键”,但仍有银行试图利用“末班车效应”进行营销。
据媒体报道,多家银行接到总行通知称,4月起信用消费贷产品年化利率或上调至不低于3%。有股份行华东某分行个贷部人员向已获得3%利率以下贷款的客户提示,“未提款客户请于周一(3月31日)之前提款”。另有华南地区国有大行个贷工作人员发布内部通知称“及时通知各自客户测额或者提款工作”。
利率红线划定后,部分银行客户经理连夜致电优质客户催促申请支取贷款,但多数消费者表现理性,深圳白领贺女士(化名)坦言:“30万额度看似诱人,但月还款5000元以上,远超我的承受能力,我不想陷入“以贷养贷”的债务漩涡。”
低利率消费贷的潜在风险
尽管低利率消费贷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消费,为居民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渠道,但也带来了一系列潜在风险。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消费贷利率过低会导致产品风险与收益不匹配,不利于银行业务风险管理,银行需要高度重视业务风险防控与业务可持续问题。
与此同时,随着消费贷利率不断走低,其与房贷利率之间的利差逐渐显现,消费贷款可能被套用、挪用,从而导致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和资本市场、理财市场。
融360数字科技研究院监测数据显示,2025年2月,全国性银行线上消费贷平均最低可执行利率为2.91%,环比下跌7个基点,同比下降28个基点。
其中,国有行消费贷最低可执行利率平均水平为3.04%,环比下降11个基点,同比下降26个基点;股份制银行消费贷最低可执行利率平均水平为2.80%,环比下降4个基点,同比下降31个基点。
目前,首套房贷平均利率约为3.3%,二套房利率普遍在3.8%以上。如此明显的利差,使得“消费贷置换房贷”的操作看似有利可图。然而,实际情况远没有这么简单。
博通分析金融行业资深研究员王蓬博指出,从理论上讲,这种套利空间确实存在,但在实际操作中面临诸多限制。因为消费贷资金明确禁止流入楼市,一旦被查出用于还房贷,银行可能会要求提前全额偿还贷款,而且消费贷期限较短,而房贷期限较长。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也表示,今年这种现象已大幅减少,原因在于房贷利率近几年持续下降,相关套利空间被压缩,市场上类似操作的消息也明显减少。并且,从风险角度看,两类贷款均有严格的资金流向监管规则。消费贷若违规与房贷捆绑使用,本身就违反商业银行信贷管理规定,本质上属于虚假贷款或骗贷行为,可能引发严重后果。
多家银行上调消费贷额度上限
最高额从20万元增至30万元
消费贷是促进消费的重要抓手之一,在消费贷利率面临调整的同时,近期多家银行上调了互联网消费贷款额度上限。
例如,中国银行(601988)旗下“中银E贷”的最高授信额度由20万元提升至30万元;“随心智贷”额度从30万元提至5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从3年延长至5年。


建设银行将快贷额度上限从20万元上调至30万元。

招商银行“闪电贷”不仅将额度上限提升至30万,还将最长贷款期限延长至7年。


据悉,这些调整是为了响应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消费金融新政”要求,旨在优化银行产品结构,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发《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包括增加消费金融供给、优化消费金融管理、开展个人消费贷款纾困、加强消费金融风险管理、优化消费金融环境、形成政策合力、强化组织实施等七个方面、20条内容。
《通知》明确,商业银行可根据客户还款能力和风险情况,实施差异化授信。对于信用良好、有大额消费需求的客户,个人消费贷款自主支付的金额上限可阶段性从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个人互联网消费贷款金额上限可阶段性从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在期限方面,针对有长期消费需求的客户,商业银行用于个人消费的贷款期限可阶段性由不超过5年延长至不超过7年。
业内分析,在消费贷额度上限提升的同时,银行需要重视风险管理,尤其是资金流向的监管。
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指出,监管此次对消费贷利率价格的直接约束,表明银行机构消费贷竞争需以商业可持续发展为基础,常态化利率价格战、一味卷到利率“地板价”不可取。不过,由于银行消费贷获客、留客层面竞争客观存在,银行机构需从此次释放的信号当中,对其他形式存在的促销与优惠利率手段进行评估,判断此类获客及运营模式是否具备商业可持续性,推动内部获客运营业务的重新检视,促进消费贷领域竞争秩序回归正常轨道。
周茂华认为,下一步,银行应将重点从吸引客户、争夺市场份额转向创新产品设计、提升服务质量、加强风险管控能力等方面。
(责任编辑:王晓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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