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发银行南京分行及下属水西门支行曝出窝案,通过“打擦边球”“形式合规”等方式,4名员工为水西门支行行长周群前夫违规放贷,导致贷款本金总计7600余万元未收回。
判决书显示,周群,女,1976年10月8日出生于南京市,汉族,大学文化,原广发银行南京分行水西门支行行长。因涉嫌犯违法发放贷款罪,于2016年10月18日被刑事拘留。
与周群同日被刑事拘留的还有该行客户经理朱守卫、牛鑫,广发银行南京分行小企业授信管理部总经理胡立文。
经法院查明,2015年1月至6月,周群在担任广发银行南京分行水西门支行行长期间,明知南京华特尔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华特尔公司)、江苏雄国景盛石材有限公司(简称雄国景盛公司)、南京欧杭建材有限公司(简称欧杭公司)、南京合春全装饰建材有限公司(简称合春全公司)、南京优奇建材有限公司(简称优奇公司)、南京典范建材装饰有限公司(简称典范公司)、南京全凯建材有限公司(简称全凯公司)、中建联设备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建联公司)系其前夫庄亚宏家族所控制或关联的企业,不符合授信贷款条件,仍安排支行客户经理朱守卫、牛鑫办理授信贷款手续,故意不履行行长审查、审批职责,向8家企业违法发放贷款人民币7668万元。
2015年1月至5月,朱守卫、牛鑫在担任广发银行南京分行水西门支行客户经理期间,受支行行长周群安排和影响,在主办的上述公司授信贷款业务调查、审批环节中,未严格审查借款人借款用途、偿还能力,也未严格审查担保人偿还能力、质押商票的价值以及实现质权的可行性,出具部分内容失实的贷款调查报告。
其中,朱守卫参与违法发放贷款3780万元,牛鑫涉及违法发放贷款3888万元。
2015年4月至6月,胡立文担任广发银行南京分行小企业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期间,事先同意周群提出的“打擦边球”“形式合规”的贷款担保方式,在授信贷款审批过程中未严格审查,涉及违法发放贷款4968万元。
上述欧杭公司、优奇公司、典范公司、全凯公司、合春全公司在贷款到期后归还了本息,但又在同一授信期限内贷款4950万元,目前上述贷款本金总计7600余万元未收回。
2016年10月17日至18日,被告人周群、牛鑫、朱守卫、胡立文分别被抓获归案,被告人牛鑫、朱守卫归案后如实供述各自主要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群、朱守卫、牛鑫、胡立文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分别判处周群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朱守卫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牛鑫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胡立文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
一审宣判后,周群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其表示,4968万元贷款已经收回,后由继任行长继续发放,不应由其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续贷行为虽发生在周群离职后,但续贷成功系因周群违法授予敞口授信额度所致,故周群应对最终造成的贷款损失承担责任。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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