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监管放出的最后一枚重弹,是重拳出手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异地非持牌机构。
2018年12月29日,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异地非持牌机构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提出,根据风险外溢程度和风险管理需求的不同,对异地“经营性”非持牌机构和“非经营性”非持牌机构进行规范。
一提到“异地非持牌”,人们首先最容易想到的可能是那些中小银行跑到外地去开个分机构,事实上异地非持牌并不这样招摇。
写字楼“水牌”被清撤或合并回分支机构
第一财经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所谓的异地非持牌,实际操作中一般不会以擅自设立分支机构这种有组织架构序列的形式存在,更多是变相地挂着其它名字,这在业内还有个专门的称呼为“水牌”。例如,目前许多银行总行的资金业务部、投行部、大客户部等,都会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资金密集、客户较多的一线城市,设有派驻上述业务条线在一线城市的“联系单位”,一些部门表面上是直属于银行总行相应业务部门的联系单位,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偷偷“越界”做起了业务。
“看似是一个直属于该行相应业务部门的联系单位,但实际在检查中发现,这些联系部门有的前期便介入很多具体业务,甚至承担一些客户的尽调工作。更有甚者,直接与客户签合同实质性地开展业务。”一位接近监管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说。
由于银行体量大、跨区域经营业务风险高,“异地非持牌”银行业金融机构显然是此次监管重拳指向的重点领域。
早年在一些大中城市的高级写字楼里,经常会有银行“水牌”的存在,这是令各地原银监局非常头疼的监管难点之一。不过经过前期治乱象整顿后,明目张胆挂“水牌”已消身匿迹,但是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依然屡禁不止。
“挂‘水牌’是早些年的现象,现在监管不允许,风险大,牌子都拿掉了。一般是接到属地监管局通知后,陆续向分支机构合并。”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说。
彼时,在2017年原银监会掀起的“三三四”监管风暴中,各地治乱象陆续进入高潮。两年间,以上海为代表被业内称为清查异地非持牌的领头羊,比较有效地清理了诸多乱象,“起了个好头。”一位地方金融监管人士说。
与此同时,各地原银监局也都对所属的中小银行提出要求,责令把设在大中城市的变相业务部门撤回,或并入当地持牌分支行。例如,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近期一些股份制、城商行的在京资金中心、大客户部,包括信用卡中心的在京营业机构都已经陆续撤回或并入在京分行。
不过,虽然前期各地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但是进展不一。主要原因是一些写字楼里的“水牌”机构很难查,地方政府和地方监管机构也不好一网打尽。
据一位监管人士称,由于监管半径长,当地持牌分行虽然被纳入监管,但是非持牌机构所在地的银保监局却没有监管权,也不知道他们是否存在;同时,总部的监管机构鞭长莫及,只能通过总部间接性提出一些要求,相对而言,监管成本较高。此外,不排除一些银行高管,有意利用监管漏洞和管理不到位的现状,做一些违规的事情。
目前的现状是,一旦出现问题纠纷,法院往往会站在保护消费者与客户立场,与此同时,问题暴露时,银行总部将会遭到监管处罚,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此次,银保监会明确,赋予所在地监管机构监管约谈、下达监管意见书、监管通报、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权力。
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说,《意见》在监管内部呼吁很多年,终于出台可以看作是监管补短板(补制度短板)的举措之一,有利于目前依然存在或未规范的机构抓紧最后时限合规。如果过渡期结束后还存在上述乱象,总部和非持牌金融机构都将属于违法设立金融机构,如果根据商业银行法应该是重罚,还会对高管进行严厉处分,均属于十分严重的违规。
如此监管已有借鉴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监管的重点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异地非持牌乱象,在《意见》落实主体中,没有非银机构,例如信托、租赁、财务公司等。
信托牌照目前都是在全国开展业务,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原银监会曾经对信托监管提出“后台回归、中台管住、前台放开”的监管规则。前台放开即信托市场在全国做,中台管住是指中台的风控管理要管住。最后,“后台回归”则是指后台如IT,核心审计部门,依然需要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由地方派驻机构对信托的后台进行属地监管。“现在虽然不这么提了,但是目前信托基本按照上述要求在做。”一位接近监管人士指出。以中融信托为例,这家前身为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目前很多后台部门已经回归哈尔滨。 此次《文件》虽然监管对象不包括非银,但非银也是按照上述监管要求在做。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对第一财经记者说,《意见》对异地非持牌机构并不是简单地监管,而是拉入完整系统的规范框架之内,按照统一的规则管理,不仅可使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脱虚向实、加强对当地经济的支持,又可以降低交叉风险的发生。从中长期来看,是件好事情。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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