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滁银监罚决字〔2018〕7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单位 | 名称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魏翔鸿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贷后检查未尽职,造成信贷资金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部分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监会令2010年第2号)第三十五条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的通知》 |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25万元人民币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滁州银监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8年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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