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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提供虚假贸易背景材料 淄川农商银行被骗贷400万

2019-03-12 14:36:12 和讯银行 

  日前,从裁判文书网获悉,骗子侯某同与孙某利用虚假贸易背景材料,从淄川农商银行骗取贷款400万元,一审被法院判刑1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2月份的一天,被告人侯某同伙同孙某(已判决),以淄博德润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由被告人侯某同提供虚假贷款材料、虚构贸易背景及贷款用途,从淄博市淄川区农村商业银行贷款人民币400万元,上述贷款发放后由被告人侯某同及孙某共同使用,侯某同使用贷款60万元。

  贷款到期后侯某同与孙某均未归还上述贷款,2017年3月31日,被告人侯某同向公安机关上交涉案款60万元。

  据淄川区农村商业银行公司业务一部客户经理张某证实,淄博德润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孙某。2015年2月份,该公司以购买铁铸件为由,提供相关手续到其银行办理了400万元的借款,开始还能按时支付利息,之后出现欠息,经多次催收,该公司没有偿还本息。

  张某表示,经初步了解,德润公司将办理的借款用于偿还孙某的一些债务,并没有用于购买铁铸件。

  法院认为,被告人侯某同伙同他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骗取贷款罪。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侯某同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一审宣判后,侯某同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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