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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行信用卡分期违约率的误读

2019-03-14 18:49:23 证券市场红周刊  ice 招行谷子地
  最近,题为《招行封卡背后共债风险扩散?信用卡分期违约率超4%》,关于招商银行(600036)信用卡分期违约率的文章大肆流传。文中引用招行发行的“和享2017年第一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和享ABS2017-1”)第18期报告作为论据,指出第18期报告中披露的招行信用卡分期业务违约率高达4.2503%,且过去18个月这一数据一直在攀升。而2018年招行三季报中披露的信用卡不良率仅为1.14%。
文章得出招行信用卡分期业务不良率是普通信用卡业务不良率的3倍,资产质量堪忧的结论。同期交通银行披露的“交元2017年第四期信用卡分期资产证券化信托”(“交元信托2017-4”)的月度报告显示,其违约率仅为0.55%,得出交行信用卡风控更加严格的结论。这与事实大相径庭。

  文章得出招行信用卡分期业务不良率是普通信用卡业务不良率的3倍,资产质量堪忧的结论。同期交通银行披露的“交元2017年第四期信用卡分期资产证券化信托”(“交元信托2017-4”)的月度报告显示,其违约率仅为0.55%,得出交行信用卡风控更加严格的结论。这与事实大相径庭。

  两大错误导致误读

  信用卡分期业务本质上和透支并无太大不同,分期利率和客群分布都不足以得到3倍的违约率之差。笔者通读1-17期报告之后,认为该文章犯了两个致命错误:1.错将“累计违约率”和一般的信用卡不良率混为一谈。2.错将资产支持证券和资产证券化信托认为是一类产品,完全忽视了“和享ABS2017-1”所具有的“持续购买期”特性。笔者将分析一下这两个错误。

  “和享ABS2017-1”报告中披露的违约率是“累计违约率”。对于“累计违约率”的定义在报告的末尾描述如下:

  累计违约率:就某一“收款期间”而言,“资产池”的“累计违约率”系指A除以B所得的百分比。其中,A为该“收款期间”期末以及之前各“收款期间”期末的所有“违约账单分期”的“未偿本金余额”之和(为避免疑义,同一笔“违约账单分期”的“未偿本金余额”不累计计算,以其最早被统计的“收款期间”期末的“未偿本金余额”为准)。B分情况确定:如该“收款期间”在“持续购买期”内,B为“初始起算日资产池余额”;如该“收款期间”已进入“摊还期”,B为“持续购买期”结束时的“资产池”“未偿本金余额”。

  累计违约率的分子是所有违约账单第一次被记录为违约时的未偿还本金余额的除重累加和。而分母在“持续购买期”就是期初的资产池余额,进入“摊还期”后分母就变成持续购买期最后一期期末的资产池余额。“交元信托2017-4”的报告中对于累计违约率的定义分子部分和“和享ABS2017-1”完全一样,但是分母部分全部按照期初的资产池余额计算。这两个不同定义决定了“和享ABS2017-1”在进入“摊还期”后,累计不良率的数值会略高于“持续购买期”。因为“持续购买期”末的资产池会略小于初始日资产池。

  从“累计违约率”的定义不同可引出第二个错误:忽视了“持续购买期”对于“和享ABS2017-1”的“累计违约率”计算造成的巨大影响。查看“和享ABS2017-1”和“交元信托2017-4”的发行文件,可看出这两个产品有本质区别。前者存在“持续购买期”,而后者没有。所谓持续购买期,就是产品在持续购买期内收到的偿还本息并不会还给产品持有者,而是用于继续购买同种类资产包,保持资产池相对稳定。如“和享ABS2017-1”的发行文件中声明产品的持续购买期是1年,所以在前12期中,每期收回的本息都被用来继续购买招行的信用卡分期资产包。

  “和享ABS2017-1”成立初期平均资产包的剩余期数为15期,而该产品的持续期为35期。若没有“持续购买期”,该产品的持有者在1年后收益率会快速下降,本金也会被逐渐退回。但有“持续购买期”也会带来额外风险。因为,本息到期后被用于继续购买资产相当于使用了杠杆,只不过这种杠杆是以时间为代价而不是以利息为代价。

  招行信用卡分期业务违约率被高估

  还原“和享ABS2017-1”各期真实不良率。要计算真实不良率就要知道违约账单余额,期初资产池余额和后购入资产总额。其中,每期后购入资产额在前12期的报告中都有披露。期初资产池余额在发行文件中有披露。而违约账单余额在“持续购买期”可以用期初资产池余额×当期的累计违约率,在“摊还期”可以用第12期期末的资产池余额×当期的累计违约率。

  表中可见,第13期的累计违约率有明显跃升,这是因为从第13期开始“和享ABS2017-1”进入到“摊还期”,计算累计违约率的分母从之前的期初资产池金额101.44亿变为第12期期末资产池的未偿还金额90.21亿。另外,“和享ABS2017-1”在前12期总共新入池资产155.91亿,累计入池资产257.35亿。这个规模是初始资产池规模的约2.5倍,还原后的真实不良率在第17期应该在1.3674%。根据网传18期的累计违约率4.2503%,推算出最新一期真实不良率在1.4899%。还原后的数据可得出3个结论:

  1.招行信用卡分期业务的真实不良率和报表中披露的不良率基本一致,不存在资产质量堪忧的说法。

  2.信用卡业务的不良率最近半年确实在持续走高。“和享ABS2017-1”所选取的入池资产规模大,涵盖地域和人群有一定的代表性,最近6个月不良率快速上行从侧面反映2018年上半年金融降杠杆造成的P2P崩盘最终以共债风险的方式向零售客群传播的事实。这个传导过程比上游风险晚6-12个月符合信用卡风控特点。招行信用卡不良率上升绝不是个案。

  3.“交元信托2017-4”的累计不良率明显偏低主要因为该产品没有持续购买期,且整个资产包的平均期数只有9期。2018年下半年,共债风险爆发的时候,该产品的多数分期账单已完成本息回收,规模大大缩减。“交元信托2017-4”完美地躲过违约爆发。

  所以,不能得出交行信用卡分期业务风险更低的结论。这是一起在银行业信用卡不良率持续走高的大背景下,原文作者在对行业知识缺乏认识深度的情况下对数据的严重误读。

(责任编辑:岳权利 HN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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